虎嗅注:本文是虎嗅精选专栏《财富收割机:中国财政两千年》第16篇内容。上一期作者郭建龙从总体上描述了有唐一代整体经济、财政样貌,从本期开始,将会着重点出唐代经济的几个关键特征。在历史上,唐代的民间经济可以称得上繁荣,但中央财政却一直存在巨大隐患,最终还因此断送了整个王朝。
具体来看,唐代因袭了北魏、隋以来的公有土地制度,导致税收一直吃紧,财政收入不足,加上冗官问题越来越严重,便产生了政府放贷自收自支养活自己、因粮食供应不足而迁都等一连串朝令夕改但如今想想又着实无奈的举措。
由于政府机关不懂经济,政府贷出去的钱往往收不回来,唐太宗设立了一个叫“捉钱令史”的新职位,这些人专门负责替政府放贷。历史上,曹操曾经为了筹措军饷,设立“摸金校尉”一职专司盗墓以获取钱财充军,这一官职就因“缺德”难免遭人非议,而当唐太宗的“捉钱令史”这种看上去为了敛财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官职出现后,自然引起了大臣们的集体反对,唐太宗本人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他翻来覆去地改变主意,这时候人们看到的,不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而是一个六神无主的可怜虫。
被高估的行政效率
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唐太宗李世民终于步隋炀帝的后尘,决定对高丽开战。
称帝之初,戎马一生的太宗可能是意识到了征战的消耗之处,有意限制了战争的规模,以发展经济为首要目标。可是到了统治的后期,雄心勃勃的唐太宗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准备完成隋炀帝未竟的事业,征服高丽。
唐军的三次出征与隋炀帝的结局也类似,劳民伤财,却突破不大。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太宗决定再派三十万大军前往征讨高丽,不料,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筹备征伐。唐太宗于当年去世,他的征服计划也随之搁浅。
继承皇位的唐高宗性格软弱,不想打仗。将近二十年后,高丽内部衰落,才在总章三年(公元668年)被唐朝征服。
在征高丽的过程中,一个真实的李世民显现了出来。抛开被神化的纳谏因素,晚年的太宗已经变得奢侈傲慢,军事行动也愈加失控,本质上与隋炀帝并没有太大区别。
历史上对他英名的推崇其实表现了百姓对圣君的渴望。特别是到了中晚唐之后,由于人们对现实政治不满,就夸大了初唐时期的政治清明。当吴兢的《贞观政要》问世后,更是没有人怀疑太宗的治国能力了。
但实际上,使唐太宗免于落入隋炀帝结局的,不是他故作姿态的纳谏,而是比隋代低得多的行政效率。这一点,从唐代的人口统计数据上就可以看出来。
隋炀帝时期,人口数据最高接近九百万户,人口则达到了四千六百万。由于隋文帝严格的制度,政府的人口统计准确,没有人游离于户籍之外。
隋炀帝统计人口十年后,唐高祖武德年间(公元618年—公元625年),人口统计数据下降到只有二百万户。也就是说,十年时间内,中国人口减少了百分之七十多。
这个数据肯定是有问题的,其原因在于唐代的统计粗疏,许多人成了逃籍户,不出现在政府的花名册上。到了唐太宗的鼎盛时期,全国的统计数据也只有三百万户,距离隋代的高峰仍然相差甚远。
唐高宗也许不知道,幸亏自己的皇朝查不清户籍,否则,高效的征税机器必然对民间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作用。
唐代每户征税二石,而隋代每户三石,也就是说,唐代的税率只有隋代的三分之二,加之统计人口只有隋代的三分之一,唐代社会的整体税负只有隋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大量的财富留在民间,才能促成所谓的贞观之治。
即便唐太宗在晚年也有了大把花钱的习惯,但是,由于户籍管理不完善,政府即便想多征税也找不到人头,这种模糊性间接保护了百姓。
那么,为什么唐代的户口总是查不清楚?为什么唐太宗无法建立一套高效的财政体系?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这和唐代继承了隋代的土地制度有关系。
唐高祖称帝前只是隋代太原一代的地方官僚,夺取天下后,政府机构、财政制度、土地制度,都没有创新,而是直接继承自隋代。
唐代更是设置了两倍于隋代的州,每个州刺史的权力都更小。除了州县之外,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个道,并派出观察使进行不定期的巡查。
唐王朝还实行了府兵制,全国各地设有总管府(都督府),这些府本来只管军事,不负责民事,地位却在州之上。有的都督府驻扎在一个州内,同时节制周边的数个州,形成了一种复杂的结构。
这种结构在初唐时对于民事几乎没有影响,但其实带着某种藩镇制的苗头。中唐之所以采用藩镇制,除了安史之乱的因素之外,另一个因素就是唐代的州面积太小,数量太多,不便于中央政府直管。
唐代实行的是授田制,这是一种土地公有制。所谓授田制,是指一个人出生之后从政府处获得份地,毕生从事农耕,并上缴税收,人死后,份地由政府收回再分配。
税收制度则取租庸调制。根据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唐高祖时期制定的法令,租庸调制的规定如下:
1.租:成年的男丁可以从政府处得到一百亩土地,伤残人士得田四十亩,寡妻寡妾得田三十亩。如果是一家之主,还可以另外得到二十亩土地。在这些田里,十分之二是世业田,其余十分之八是口分田。当受田人死后,他的世业田由户主继承,而口分田则要交还官府,重新分配给别人。受田人按照每一丁男每年纳粟二石的标准,向政府缴税。
2.调:即家庭手工业税。各地根据产出的不同,向政府缴纳不同的手工业产品。养蚕的地方每年每户上缴绫绢二丈,加上二两纯丝;不养蚕的地方缴纳布匹代替丝绢,但是要加五分之一,同时再缴麻三斤。
3.庸:即力役税。所有丁男每年为政府服力役(不是兵役)二十天,如果不服役,则可以缴纳代役钱,每天丝绢三尺。如果多服役十五天就可以免除户调负担,多服役三十天则租和调都可免除。每年服役不得超过五十天。
4.杂项规定:岭南各州不缴粟而缴米,上等户每年一石二斗,次等户八斗,下等户六斗。少数民族减半缴纳。北方少数民族则缴纳钱和羊。遭遇天灾的地方,如果损失达到四成就免除租税,损失六成则免除租和调,损失七成则租庸调全免。
按照唐代的规定,土地每年都要进行重新分配,而每户的财产也需要三年厘定一次。
从理论上讲,由于政府把土地和户籍挂钩,税负由分得土地的人承担。然而,在现实中,理想的土地公有制和土地分配制度却立刻出现了扭曲。
早在隋文帝时期,土地数据就出现了巨大的浮夸,这种浮夸必然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一旦政治松弛,立即出现了严重的逃户事件。
唐代建国时的混战恰好是人民占有土地、逃避户籍的高峰期。由于高祖采取了宽简政策,政府没有再恢复隋代高效的行政机器。隋代分配土地时,许多流民第一次获得了土地,即便受田人去世,其家人也不愿意向政府交还土地。而到了唐代初年,政府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分配制度就慢慢执行不下去了。越来越多的人脱离户籍,越来越多的土地不是被政府回收,而是被私人偷偷在市场上买卖,形成了一个地下市场。
人们寻找一切可能的免税免役机会,逃避户籍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人托关系拿到僧道的度牒,有的人占用军籍,或者依靠豪族,充当色役。
许多有权势的家族开始囤积土地,远超规定的额度。到了唐高宗时期,皇帝决定向土地地下市场开刀,下令禁止买卖口分田,回到由政府回收土地重新分配的轨道上。但皇帝的命令比不上利益的诱惑,人们照样买卖不误。
唐代玄宗之前的皇帝们都为土地问题头疼不已,屡屡下禁令不准买卖,试图回收土地,但总是没有效果。玄宗则干脆默认了既成事实,彻底放松了对户籍和土地的管理。
到这时,唐代的土地国有制度和分配制度已经名存实亡,由于政府无法获得准确的土地和户籍数据,税收出现了混乱,造成了唐代的财政一直不健康。由于无法从正规渠道收到足够的税款,皇帝只好另辟蹊径。正是从唐玄宗开始,各种临时性的财务官员层出不穷,肃宗、代宗时期开始重新建立国有企业。为了节省开支,玄宗皇帝推出的节度使改革葬送了盛唐。
更滑稽的是,安史之乱爆发后,人口逃散得只剩下天宝年间的三分之一,而免税户已经达到了总户数的三分之二,纳税户俨然成了少数派,到这时,土地公有制和分配制度就连表面上的形式都维持不下去了。
奇特的自我经营式财政
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的一场争论,让后人得以看到唐代财政的一次特殊危机。
这场危机的主角是一批特殊的公务员,这些公务员遍布于京城七十多个衙门,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集团。与其他的官员需要科举取仕不同,这些人只有一个考核指标:放高利贷。
这些公务员的出现,令那些科举出身的大臣感到恐慌,其中谏议大夫褚遂良就直言不讳地说:“从太学和各州送来的人才都要淘汰一半,还有不少不合格的,可是这群家伙一年却有六百多个等着授官,朝廷又怎么能接收得下来?更何况他们都是些粗俗的商人,会坏了官场的风气!”
而唐太宗本人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他翻来覆去改变主意。制度调整之频繁,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无奈。这时候,人们看到的不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而是一个六神无主的可怜虫。
什么危机能将唐太宗折磨得那么可怜呢?这要从隋唐时期的一个财政政策说起。
在北魏孝文帝之前,朝廷的官员没有俸禄,只能依靠劫掠财物、土地,再将财物放贷、土地出租来赚钱。北魏孝文帝实行俸禄制改革之后,官员们有了固定收入。但是,放贷钱财和出租土地的现象并没有完全终止。
当隋替代了北周之后,官家的放贷和出租已经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制度——公廨田和公廨钱。
所谓“公廨田”和“公廨钱”,是指中央政府给每一个衙门都配备一些土地和货币,由官员去经营,赚的钱充作办公经费。
唐高祖理想中的政府部门就是一个个的企业,每个企业用经营获利来维持行政运转,这很类似于现代中国采取的政企合一模式,政府就是企业,每一级政府都负有赚钱的使命。
除了政府的公廨钱和公廨田之外,就连给官员发放俸禄也带有自我经营的色彩:政府会根据官员地位的高低授予他们一部分永业田,再根据职位授予他们一部分职分田。官员调任时,需要把职分田交回去,到下一个岗位再重新分配,永业田则可以一直保留并传给子孙。官员的职分田和永业田数量都远远超过普通百姓的分田,如此一来,官员的收入就有了保障,不再需要朝廷发给俸禄。
高祖当皇帝没几年,全国还没有完全平定,就被儿子赶下了台。唐太宗继承基业后,却发现父亲设计的这套“自我经营”模式并不好用。
唐代中央政府设立的公廨钱分散在每一个部门中。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个部门除了有一定的官员编制之外,还有若干办事员,称为“令史”,相当于现在的科员。比如,门下和中书省各有带令史头衔的办事员八十多人,而尚书省中,仅户部一部就有令史一百七十余人。
这些令史大都负责打杂和文书工作,唐高祖让这些人掌管公廨钱,负责放贷和收取利息。放贷本是一个专业工作,由非专业人士掌管时,不仅赚不到利息,连本金都赔了。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放贷,市面上没有这么多需要贷款的人,掌管放贷的人不称职,也无法控制贷款的风险。如果仅仅依靠公廨钱来筹措办公经费和补贴官员,各个衙门会慢慢倒闭,官员都吃不上饭了。
为了解决管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唐太宗直接设置了一个新的岗位,叫作“捉钱令史”,即专门管理公廨钱的办事员。每个单位设置九人,每人掌管五万钱(五十贯),通过向市场放贷来获得利息。
为了防止资金再次流失,唐太宗下令捉钱令史必须实现盈利。他参考了市场利率,认为每年获得百分之百的回报是可能的,因此规定每个令史每个月必须提供四千钱的利息(一年四万八千钱,折合年利率百分之九十六)。完不成任务的就要受到惩罚,完成任务的给予奖赏。如果捉钱令史连续十二个月都完成了任务,就可以升官。
此法一出,立即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出现了开头争论的一幕。褚遂良更是扬言这会让整个官场都庸俗化,导致政治的败坏。
在唐太宗一朝,整个三省六部的官员定额只有七百三十员,虽然太宗时期已经出现了许多编外官,但是捉钱令史的编制还是太庞大了,中央政府一共七十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九个捉钱令史。如果每年有六百多人需要升官,官僚系统又怎能受得了?
在群臣的抗议下,唐太宗再次废除了公廨钱,由政府财政接管办公经费,并逐步恢复发给官员职分田的做法,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
但是,问题并没有消失。财政不平衡仍然折磨着这一代明君。
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唐太宗在经历了两次失败后,还是毅然决定再设置公廨钱。这一次设置的原因,还是因为政府的财政收支无法平衡。
但是,这个制度设计的缺陷实在太明显。社会本不需要这么多的贷款,而且总有一时间贷不出去的情况。如果贷不出去,捉钱令史的办法只有两种,一种是拿本金充作利息,期待下一次提高贷款利息补回本金;另一种则是强迫商人们贷款,并强迫他们付出利息。不管哪一种方法,到最后都是不可持续的。
唐太宗死后,他的儿子唐高宗随即废除了公廨钱。这已经是唐代第三次废除公廨钱。
令人惊讶的是,唐高宗随后第四次重建了公廨钱制度。不过这一次有了一些区别。高宗通过多收一定的特别税来获得本金。政府把这笔本金直接交给外面的高等户(富裕人家)。至于高等户怎么使用这些钱——是去放贷,还是扔在柜子里,皇帝不管,但是高等户每个月必须按时把利息交给皇帝。
这就将政府的经营变成了明目张胆的讹诈。高等户只能自认倒霉,把它当作每年必须缴纳的特别税处理。
公廨钱制度在政府屡次的兴废中经历了唐代的始终。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唐代的财政制度始终问题重重,效率低下,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日益庞大的官僚系统。
下期内容我们将会看到,因为无法养活庞大的官僚系统,唐代甚至被迫迁都,欲知详情,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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